列国之大夫,入天子之国曰某士;自称曰陪臣某。于外曰子,于其国曰寡君之老。使者自称曰某。天子不言出,诸侯不生名。
王大喪後,朝論或雲“國寶應作荊州”。國寶主簿夜函白事,雲:“荊州事已行。”國寶大喜,而夜開合,喚綱紀話勢,雖不及作荊州,而意色甚恬。曉遣參問,都無此事。即喚主簿數之曰:“卿何以誤人事邪?”
魏武帝崩,文帝悉取武帝宮人自侍。及帝病困,卞後出看疾。太後入戶,見直侍並是昔日所愛幸者。太後問:“何時來邪?”雲:“正伏魄時過。”因不復前而嘆曰:“狗鼠不食汝余,死故應爾!”至山陵,亦竟不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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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晏、鄧揚、夏侯玄並求傅嘏交,而嘏終不許。諸人乃因荀粲說合之,謂嘏曰:“夏侯太初壹時之傑士,虛心於子,而卿意懷不可,交合則好成,不合則致隙。二賢若穆,則國之休,此藺相如所以下廉頗也。”傅曰:“夏侯太初,誌大心勞,能合虛譽,誠所謂利口覆國之人。何晏、鄧揚有為而躁,博而寡要,外好利而內無關籥,貴同惡異,多言而妒前。多言多釁,妒前無親。以吾觀之:此三賢者,皆敗德之人耳!遠之猶恐罹禍,況可親之邪?”後皆如其言。
父母之丧,将祭,而昆弟死;既殡而祭。如同宫,则虽臣妾,葬而后祭。祭,主人之升降散等,执事者亦散等。虽虞附亦然。自诸侯达诸士,小祥之祭,主人之酢也哜之;众宾兄弟,则皆啐之。大祥:主人啐之,众宾兄弟皆饮之,可也。凡侍祭丧者,告宾祭荐而不食。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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